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十三、星空中的第五个星球及其灵人和居民
168.我又被带到一个星球,这个星球同样在我们太阳系之外的宇宙。这次旅行经历了持续将近12小时不间断的状态变化。陪同我的是许多来自我们地球的灵人和天使,我一路上便与他们交谈。我时而斜向上走,时而斜向下走,但始终朝右;在来世,右朝向南方。我只在两个地方看见灵人,在一个地方与他们交谈过。我在路上或旅程中能领略到主的天堂何等浩瀚,这天堂是为了天使和灵人。无人居住的地区也使我断定,它如此浩瀚,以致即便有成千上万个星球,每个星球上都有和我们地球上一样多的人,仍然有足够的空间让他们住到永远,并且这空间永远填不满。我通过将它与围绕我们地球并专为它设计的天堂的面积进行对比得出这个结论;相比之下,这个天堂的面积如此之小,以致它还不到无人居住的空间的一亿分之一。
1880.补充说明:关于总体上的灵人和天使,他们都是肉体死后活着的人类灵魂,拥有远比世人敏锐得多的感觉,也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和触觉,但没有味觉。然而,灵人,尤其天使,不能用自己的视觉,也就是灵的视觉,看见世上的任何事物。因为世界之光或阳光在他们看来如同漆黑一片,就像世人无法用自己的视觉,即肉体视觉看见来世的任何事物一样;因为天堂之光,或主的天堂之光在世人看来也如同漆黑一片。
尽管如此,若主乐意,灵人和天使仍能通过一个人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上的事物。不过,主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除非祂使某个人能与灵人和天使说话,与他们在一起。灵人和天使被允许透过我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上的事物,就像我自己看见它们一样清楚,还被允许听见世人与我交谈。有时一些灵人通过我看见他们活在肉身时的朋友,就和以前看见他们一样,这让他们目瞪口呆。有些灵人还看见他们的配偶和孩子,想让我告诉他们,自己就在旁边,能看见他们,并讲述自己在来世的情况。但我被禁止告诉他们,或向他们透露,他们以这种方式被看见,这部分是因为他们会说我疯了,或以为我产生了幻觉。事实上,我十分清楚,尽管他们嘴上说灵存在,死人复活,其实心里并不相信。
当我的内视第一次被打开,灵人和天使通过我的眼睛看见这个世界及其中的事物时,他们如此震惊,以至于称之为奇迹中的奇迹;一想到地与天并天与地竟以这种方式相通,一种新发现的喜乐就进入他们。这种快乐持续了数月,但后来它变得很平常,现在他们不再感到神奇了。我被指教,与其他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一点也看不见这个世界的事物,只感知到与他们同在的那些人的思维和情感。
这些经历证实了这个观念:人是以这种方式被造的,他在地上活在世人中间的同时,也在天上活在天使中间,反之亦然。他如此被造是为了天与地可以共存、行如一体,并且世人可以知道天上正在发生的事,天使也可以知道世上正在发生的事。因此,当世人离世时,他们可以从主在地上的国进入主在天上的国,不是如同进入另一个国,而是如同进入他们活在肉身时所在的那个国。但人因变得如此肉体化,所以向自己关闭了天堂。
4137.“叫我可以欢乐、唱歌送你回去”表(出于自我思想)它(也就是“拉班”所表示的良善)原以为自己在真理方面会处于的状态。这从“我送你回去”的含义清楚可知,“我送你回去”是指它会在自由中使自己分离。但当处于这种状态时,它并没有使自己分离,这一事实从前面所述(4113节)明显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是拉班在“出于自我思想”他原以为自己会处于的状态下所说的话。因为出于人自己的想法相信,就是出于非真理相信,而出于主相信就是出于真理相信。此处所提到的状态是在真理方面的状态,这一点“欢乐、唱歌送回去”来表示;因为“欢乐”和“唱歌”论及真理。
在圣言中,“欢乐”(gladness,或译为快乐)和“欢喜”(joy,或译为喜乐)在各处被提及,有时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但当论述的主题是真理或对真理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乐或快乐”;当论述的主题是良善或对良善的情感时,经上就用“欢喜或喜乐”。如以赛亚书
看哪,人倒欢喜快乐,宰牛杀羊,吃肉喝酒说。(以赛亚书22:13)
此处“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同一先知书:
在街上因酒而有呼喊;一切快乐变为荒凉,一切欢喜尽遭放逐。(以赛亚书24:11)
又:
耶和华救赎的人必归回,歌唱来到锡安。永远的喜乐必归到他们头上;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避。(以赛亚书35:10; 51:11)
又: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在其中必有欢喜、快乐、感谢和歌唱的声音。。(以赛亚书51:3)
耶利米书:
我必使犹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因为地必成为荒场。(耶利米书7:34; 25:10)
同一先知书:
有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又有人说:要称谢万军之耶和华的声音。(耶利米书33:11)
又:
欢喜快乐都从肥田和摩押之地被收拾了去。(耶利米书48:33)
约珥书:
粮食不是在我们眼前断绝了吗?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殿中止息了吗?(约珥书1:16)
撒迦利亚书:
禁食的日子,必变为犹大家欢喜快乐的日子和欢乐的节期。(撒迦利亚书8:19)
凡不知道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都含有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婚姻之人,可能会以为欢喜和快乐是一回事,因而这两个词一起被提及是为了强调或加重语气,所以其中一个词是多余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哪怕一个词的一笔一划都无不具有属灵之义。在所引用的经文,以及其它经文中,“欢喜”论及良善,“快乐”论及真理(参看3118节)。“唱歌或歌唱”也论及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唱歌或歌唱”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5:1; 24:9; 26:1; 30:29; 42:10; 以西结书26:13; 阿摩司书5:23;等等)。
要知道,在主的国度中,一切事物要么涉及良善,要么涉及真理,也就是说,要么涉及爱的事物,要么涉及仁之信的事物。涉及良善或属于爱的事物被称作属天的;而涉及真理或属于仁之信的事物被称作属灵的。因为在圣言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所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国度,并且在至高意义上是主自己;而主的国度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或天上的婚姻;主自己就是里面有神性婚姻,并且天上的婚姻所源于的那一位;因而在圣言的每一个事物中都有该婚姻;这一点在先知书尤为明显,因为那里会重复提到同一个事物,只是换了换词而已。然而,这些重复绝不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一个词表示属天之物,也就是与爱或善有关的事物,另一个词则表示属灵之物,也就是与仁之信或真理有关的事物。这一切表明天上的婚姻,也就是主的国度,和至高意义上神性婚姻本身,也就是主以哪种方式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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